講道重溫

2025年9月21日 不義的管家(路16:1-13)
馬敏軒傳道

各位弟兄姊妹!早晨!願恩惠平安從天父上帝,並主耶穌基督,歸與聖會大眾!誠心所願!

今日講題為「不義的管家」。這個題目告訴我們,故事的主角是一名管家,卻被形容為「不義」。究竟這位管家做了什麼,以致被稱為不義?這樣一位「不義的管家」,為何主耶穌要以他為例講述比喻?這個比喻是對誰說的?又對我們今日有何提醒?

從經文起始可知,這個比喻是耶穌對門徒講述的。但若參看第14節,便明白當時在場聽聞的除了門徒,還有法利賽人。無論是法利賽人或門徒,都是立志跟從上帝、事奉上帝的人。也就是说,這個比喻是對願意服事上帝之人所說的。請問,你是否也是其中一員呢?

故事開始介绍了兩個人物:財主與管家。財主,顧名思義是富有之人,其財富豐厚至需專人管理財產、經營家業。再看第5至7節,提到一些人欠財主的債,且債務以農產品計算,由此可推斷財主應是地主,將田地租予農戶耕作,收成時按約定比例收取農作物作為租金。管家則是財主的全權代表,除財主外,所有僕役、工人均歸他管理。管家的工作包括與佃農議定租金、記錄交易、按時收取租金等,因此深受財主信任。

故事中的管家並非奴隸,而是受聘的管理者,權力頗大,幾乎無人監管,久而久之易受物質誘惑。後來有人向財主告發他浪費財物。終於有一天,財主忍無可忍,在第2節召來管家,決定解僱他,並要求他在限期內向指定之人交代所有經手事務。

面對如此突變,管家在第3節心中思量如何為自己的將來打算。他很有自知之明:體能上無法如農夫般持鋤長時間耕作;心理上又不能如乞丐般不顧顏面地向人乞討。正當思緒紛擾之際,他在第4節靈機一動,想出一條為自己預留後路的辦法,希望將來有人願意接納他。

於是第5節中,管家趁自己被解僱的消息尚未傳開、賬目尚未交接之前,以管家身份召集所有欠債之人前來,逐一修改債務條款。第6節提到其中一人管理橄欖園,原欠一百簍橄欖油(據學者研究,約3,500公升,相當於當時工人三年工資,以現今香港收入中位數計約80萬港元)。管家毫不猶豫地將債務減為五十簍,即約40萬港元。

第7節中,另一位管理麥田者原欠一百石小麥(約39,000公升,相當於七年半工資,約200萬港元),這次管家給他打八折,同樣減去約40萬港元。可見管家安排巧妙,每人減債金額相同,既幫助了他人、為自己鋪路,又一視同仁,不致得罪任何人。

第8節記載,財主得知後不但未追究管家的責任,甚至未曾出言責備,反而稱讚他做事精明。故事至此結束。

其後,從第8節下半至第13節,耶穌對這個比喻作出解釋和評價:「因為今世之子在應付世事方面,較光明之子更加精明。我告訴你們,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,到了錢財無用之時,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居所去。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,在大事上也忠心;在最小的事上不義,在大事上也不義。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,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?如果你們在別人的東西上不忠心,誰還把你們自己的東西給你們呢?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;他不是恨這個愛那個,就是重這個輕那個。你們不能又事奉上帝,又事奉瑪門。」

表面看來,這段話似乎涉及多個不相關的主題,但其實只聚焦一事:勸勉「光明之子」效法「今世之子」的精明。「今世之子」指追求今生滿足之人,如故事中的管家,他們貪愛瑪門——這些「不義的錢財」。「不義」一詞除意指不道德外,還包含虛假、不可靠之意。這些不可靠的「不義錢財」只是短暫之物,不能永存,人死後便歸於無有,因此僅屬於「別人的東西」和「最小的事」。

而「光明之子」則指以上帝為一生之主的人。作為基督徒,我們應追求具永恆價值的事物,因這些才是「大事」、是「真實的錢財」、是永遠屬於「自己的東西」。但如何能得著這些屬於「自己的東西」、這些「真實的錢財」、成就「大事」呢?請大家再次細讀第9節:「我告訴你們,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,到了錢財無用之時,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居所去。」

這裡指出,我們若想得著「自己的東西」和「真實的錢財」,成就「大事」,就必須先進入「永存的居所」。如何進入?取決於我們今日在世之時,如何運用那些「最小的事」、「別人的東西」以及既短暫又不可靠的「不義錢財」。應當如何運用?就是要用這些短暫的錢財去結交朋友。結交怎樣的朋友呢?

若參看上文第15章第1節,提到法利賽人和文士批評耶穌與稅吏和罪人一同吃飯。其後主連續用三個比喻——失羊、失錢、浪子——向法利賽人說明:稅吏和罪人雖曾犯錯,但當他們悔改時,不但上帝歡喜,作為「光明之子」的法利賽人也當歡喜,甚至應當運用世上短暫且不可靠的錢財,去幫助這些親如兄弟的「朋友」——稅吏和罪人,結交他們、引導他們認識主、信靠上帝。

這些「朋友」如何能「接你們到永存的居所」呢?參照《馬太福音》25章40節所言,做在最小的一人身上,就是做在主身上。因此,今日我們如何对待身邊有需要之人、曾犯錯之人、弱勢群體,主必記念,察看是否與我們所蒙的救恩相稱,是否見證基督,是否配稱為耶穌的門徒、真正的「光明之子」。將來,主要接這樣的人進入天家——那「永存的居所」,將「大事」託付他們,將永遠屬於他們「自己的東西」,即「真實的錢財」交他們管理。

將來我們能否進入「永存的居所」、得著「真實的錢財」,取決於今日在這短暫人生中,如何運用所擁有的「錢財」幫助身邊有需要之人。但「錢財」僅指金錢嗎?當然不是。我們所有的一切,如時間、才幹、愛心、關懷等,皆可用以事奉主、結交「朋友」。

這些「朋友」可以從何接觸?可分為教會內與教會外兩方面。若大家還記得,教會曾舉辦「監獄探訪」與「老人院探訪」。以「老人院探訪」為例,孩子們可以表演才藝,如唱歌、演奏樂器、雜技等;也有弟兄姊妹為有需要的長者按摩;另可協助分發禮物、撰寫心意卡、帶領遊戲、詩歌、體操,甚至擔任司儀。

其實,只要願意付出時間,像朋友般與長者交談,了解他們的生活狀況、興趣、心聲與需要,為他們祈禱,便已足夠。他們若知道我們代表教會而來,我們亦可把握機會了解他們的信仰、對基督教的看法,甚至分享見證,帶領他們決志信主。只要積極參與,長者便能透過探訪見證基督的生命,經歷上帝的愛。

其實在平常生活中,我們也能結交「朋友」——身邊的家人、親友、同事、鄰舍。他們對我們的印象如何?我們是否做好見證?是否願意花時間關心他們、了解其需要、為他們祈禱?當他們面臨困難,我們是否願意付代價幫助、與他們同行?我們口說希望他們信主,但是否為他們的得救持續迫切祈禱?可曾邀請他們參加小組或教會?向他們分享福音是什麼?我們為何信耶穌?若不知如何分享,可曾尋求幫助或主動學習?

耶穌以「不義的管家」這個比喻提醒我們,要為永恆的將來打算,在這短暫的人生中努力為主結交「朋友」,讓未認識基督之人聽聞福音,以致當我們離世見主面之時,被上帝評價為精明而忠心的僕人。
願我們共勉之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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