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弟兄姊妹!早晨!願恩惠平安從天父上帝,並主耶穌基督,歸與聖會大眾!誠心所願!
今日的題目是「講道」,故然我現在向各位講道,這並不是什麼新鮮的事。但若「講道」的是耶穌自己,那就十分不同了,相信各位會集中精神許多。而在四福音中,記載有關耶穌「講道」的,就只有《路加福音》第4章第14至21節。若比較與其平衡的經文,即《馬太》和《馬可》的記載,他們沒有《路加》那樣詳細。同時,在其眼中耶穌這次「講道」事件,並不是這麼早發生。若如此,為何《路加》要那麼早提及此事?又這麼詳盡記錄呢?其用意又是什麼呢?這段經文與我們有何關係?
請大家與我一起讀這段經文:「14耶穌帶著聖靈的能力回到加利利,衪的名聲傳遍了四方。15衪在各會堂裏教導人,眾人都稱讚衪。16耶穌來到拿撒勒,就是衪長大的地方。在安息日,照衪素常的規矩進了會堂,站起來要念聖經。17有人把以賽亞先知的書交給衪,衪就打開,找到一處寫著:18『主的靈在我身上,因為衪用膏膏我,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; 差遣我宣告:被擄的得釋放,失明的得看見,受壓迫的得自由,19宣告上帝悅納人的禧年。』20於是衪把書捲起來,交還給管理人,就坐下。會堂裏的人都定睛看衪。21耶穌對他們說:『你們聽見的這段經文,今天已經應驗了。』」
由耶穌受洗開始,《路加》就告訴我們,主是滿有聖靈的能力,包括:其面對魔鬼的試探,並在加利利一帶傳道。若按照第四章第一節所講,耶穌當時所在的曠野,好可能位於加利利的南部,近約旦河的地方。當耶穌勝過試探後,衪就由南面開始,到加利利不同的地方,進入會堂裏教導人。由於耶穌有聖靈的同在,其教導與「講道」,不同一般經學教師或法利賽人,而是帶著上帝的能力。不久,耶穌的名聲就傳遍 [四方],[四方] 的意思是指加利利一帶地區。
在一致好評下,加上撒瑪利亞把加利利與猶太地區隔開,使其遠離猶太人的宗教中心 ――― 耶路撒冷。因此,無先知或出名的拉比,曾在加利利出現。故當耶穌回到其成長的地方 ――― 拿撒勒,一個當時不受重視的地方,既無一般大城市所有的公共設施,例如公眾浴池,亦無鋪石的路。拿撒勒只是一個不到400人,主要務農的鄉村;可能只有少部份人,在其附近的一個石礦場工作。在這個既貧窮且簡單的地方,迎來一位突然冒起,受加利利區內人注目,卻又係在此成長的耶穌。
這日是 [安息日]。[安息日] 對猶太人來說,有何特別呢?[安息日] 對猶太人的重要程度,就如主日對基督徒一樣,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。在剛才主禮帶我們讀的〈十誡〉中的第4誡告訴我們,[安息日] 對猶太人來說,是何等重要。這誠命規定猶太人中,無論是男女老少,甚至僕人和牲畜,他們在 [安息日] 中,都豕可作任何工作,只可專心敬拜上帝。所以,守 [安息日],到會堂敬拜上帝,對猶太人來說是頭等大事。
那什麼是 [會堂] 呢?[會堂] 是在猶太人亡國及被擄到各地後,為持續敬拜上帝而設立的地方。按照考古發現,當時一般的 [會堂],大約可以容納約400人。而拿撒勒這些鄉郊地方的 [會堂],大約可容納約200人。所以,我們可以想像,約大半村民齊集這小小的 [會堂],為見其認為已認識,且聞名,但又陌生的耶穌。按照學者所重構,有關 [安息日] 在第一世紀的敬拜程序,主要分為以下幾個部份,分別是背頌〈以色列信經〉、祈禱,讀一段《五經》或《先知書》的經文,其後就是「講道」和祭司的祝福。其間會眾以短歌,在每部份後作回應。但《路加》卻省略大部份程序,只帶我們集中去看耶穌參與的部份,就是讀經和「講道」。
我們知道,當時不是找何人都有《聖經》,或可將66卷《聖經》下載在手機中。當時的《聖經》―――《希伯來聖經》,即我們的《舊約》;是由文士用手抄寫在羊皮卷或蒲草紙上,再製作成『卷軸』存放;遇上如《以賽亞書》這些篇幅較長的書卷,更要分成兩卷來抄寫。在一些細小的會堂,由於存放『卷軸』的地方和資金有限,其有的書卷就更少。這些『卷軸』通常存放在會堂的『聖約櫃』內;由於非常珍貴,到讀經時才由 [會堂] 負責人,即經文中的管理人,從『聖約櫃』中取出,交給讀經員。再由讀經員在『讀經枱』上,從取出的書卷中揀選合適經文頌讀。當讀經完畢,按照第20節,再交還管理人,由其將『卷軸』放回『聖約櫃』中。最後,由『摩西座位』上的拉比,負責向會眾,解釋所讀經文,即「講道」。一般來說,『卷軸』只有在 [安息日] 才見到,平時看不到。現在無論是讀經,還是「講道」,都由耶穌一人負責;但當時的《聖經》,還未有分章節。我們可想像,當耶穌在聚會中,在會眾的目光與期待下,必須在短時間內,由取出的『卷軸』中,找到其要講的經文。而耶穌能在如此短的時間內找到,可見其對《聖經》的熟悉。
那耶穌選擇了那段經文來講呢?為何祂要選擇這段經文?透過這段經文,祂想向當時的會眾說什麼呢?請各位與我一起讀第18、19及21節:「18『主的靈在我身上,因為衪用膏膏我,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;差遣我宣告:被擄的得釋放,失明的得看見,受壓迫的得自由,19宣告上帝悅納人的禧年。』21耶穌對他們說:『你們聽見的這段經文,今天已經應驗了。』」這3節經文,可分為兩個部份,18和19節是耶穌選用的經文,21節則是其解釋。
先來看第18及19節。我將這兩節經文,重新排列,希望可以幫助大家理解。首先是第18節的第1句:「主的靈在我身上」。這裏承接剛才所講,聖靈如何在耶穌身上。第2句是解釋聖靈在耶穌身上,代表了什麼?就是耶穌被上帝差派和膏立,成為 [受膏者]。[受膏者] 在《舊約》中,代表3種被上帝膏立的職份,分別是祭司、先知和君王,他們被膏立的目的,簡單來說,就是分別為聖,來事奉上帝。過去,膏立是用人手造的膏油,來施行膏立的禮儀。現在上帝親自用衪的靈,就是聖靈來膏立主基督。而第3和第4句,則指出耶穌這 [受膏者] 的工作。其在世的工作,主要分為兩方面,分別是『傳福音』及『宣告』,其對象就是 [貧窮人]。這裏 [貧窮人] 是指,那些不但在生活上貧困,被社會遺棄的人,更是指這些人的心靈狀況,是在貧困和窮乏中。而『福音』的意思,就是好消息。那究竟是什麼好消息,值得『傳』和『宣告』呢?
究竟係咩好消息,值得去『傳』同去『宣告』呢?
這好消息就是針對18節的下半節,所列出對 [貧窮人] 的定義,分別是被擄的、失明的和受壓迫的。被擄的:係指戰敗的一方,成為戰勝方的俘虜,因而沒有掌控自己的權力。失明的:表面上是指盲了,看不見的;這裏引伸指看不到有盼望。最後,是受壓迫的:是指受外來施加壓力和迫逼,以至身不由己。這些 [貧窮人] 的狀況是負面的,但經文告訴我們,現在都變成正面。被擄的,得到釋放,指取回自主的權力。失明的,原是指無盼望的,但變為對未來有盼望。受壓迫的,因除去壓迫的來源,使其得著自由。
而第19節指出,由負面改變為正面狀況的原因,是因上帝悅納人。故差遣其愛子耶穌基督到這世界,將『福音』這好消息帶給人,改變人所處的境況,就如 [禧年] 一樣。 那究竟什麼是 [禧年] 呢?按照《利未記》25章所說,[禧年] 的計算,是以50年為一個循環,每到第50年,就是 [禧年]。在這一年,就如 [安息日] 般,以色列人不可以工作,目的是要讓地土休息。但更重要的,是向全以色列宣告自由,什麼自由?就是在過去的49年,任何以色列人,若因貧窮而迫於無奈,需將祖業,無論是房屋或地土,甚至自己賣出。買的人,到第50年,都要無條件將產業歸還。因產業不屬任何人,而是屬於上帝。人只可買入其使用權,而不是擁有權;這使用權即使賣出,每到 [禧年] 就要歸還。而人就更是屬於上帝,所以任何被賣的以色列人,到了 [禧年] 都要被釋放。因為上帝的旨意,是不容許以色列人成為僕人或婢女。
最後是21節,即「講道」的部份。《路加》只記述耶穌所講,這個讓人改變現況的 [禧年],現在就要實現。耶穌所指的應驗,不但是《舊約》中 [禧年] 的信息,將人從現世的困境中救出來,更是將人從罪惡中,拯救出來的真正好消息。《路加》刻意將這次「講道」,比《馬太》及《馬可》詳細記述,又特別早論及此事,作為耶穌所有『傳福音』及『宣告』事件的開始,藉此勾畫出,共在世工作的重點和目的:就是讓那些處於:靈裏被魔鬼俘擄的;對前路失去盼望到如失明的,並心靈受壓迫的貧窮人,無論是在世上,還是永恆中,都可得釋放、見到盼望,並得著真正的自由。
回想我幼年時,每當我所講、所做的,達不到父親的要求,我就會被罵,甚至被打。青少年時,我發現其要求的,連他自己都做不到,我就提出質疑,甚至抗議。換來的,是更強烈的辱罵,甚至毒打。在基層家庭成長,無什麼零用錢;母親更規定,放學後就要立即回家,不可與同學行街。加上自己讀書差,比妹妹每年考全級一或二名,完全比下去。所以,到約中三時,我就迷上重金屬及硬搖滾音樂,希望得到發洩及官能刺激的快樂;但換來的,卻是更不快樂,甚至生無可戀,想結束自己的生命。
就在這時,上帝藉一位基督徒同學,由中一開始,一直聽我訴苦及開解我。到中三時,有老師邀請我參加一個佈道會。在佈道會中,我第一次聽道,能聽得入心。是有關上帝藉耶穌,對我的愛和拯救;我就認罪及接受耶穌作我生命的主。
雖然,我當時的境況,無因信主而改變。但我的心靈及看事物的方法,卻因主的原故,大大改變了。我的憤恨逐漸減少,看事物不再只從自己的角度。當我改變後,就知道讀不到書,是因父母不瞭解我,為我選錯學校,而不是沒有能力。母親對我在金錢,是因家中的經濟狀況;而行動管束,是她擔心我會學壞。而父親如此待我,是因祖父過去是如此待他;且他已比祖父有進步,祖父過去亂攪男女關係、不顧家;而父親則是早出晚歸,一生為家而奔波勞碌。這樣主幫我這個心靈貧窮的人,得著改變:從被擄的心靈中,得釋放;從失明的眼睛,見到盼望;覺得受壓迫的心境,如今得著自由。
弟兄姊妹!我相信主過在你身上,亦有恩典和改變,就是有人願意「憑信前行,走入人群」,來將『福音』傳給你。昔日,我們的主耶穌基督,就是憑其對父上帝的確信,道成肉身的來到這世界,走入未認識衪的人中,讓人可以認識祂,相信祂,領受福音。而我們亦因有人有這確信,而願意與我們接觸,讓我們可以認識主,相信耶穌。今日,我們這些基督徒 ――― 耶穌基督的門徒,曾領受上帝恩典和愛的人,豈不是更要「憑信前行,走入人群」,作好見證,向我們的親朋戚友,『傳福音』及宣揚基督的愛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