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這個暑假,我難得可與移居外地的朋友相聚,包括一位嫁到北非摩洛哥的舊朋友。她幾年前在旅行中偶遇一位當地男士,相戀,結婚。異國情緣聽起來很浪漫,但他們兩人無論在種族文化、語言、信仰和生活方式都不同,相愛容易,相處難。更何況,丈夫出身的大家庭很傳統和保守,也只懂用當地語言,來自香港的她要融入其中,特別是與奶奶和諧相處,便是令人頭痛的一大學問。一個表情、一個動作、一句說話、一個選擇,都可以產生誤會和矛盾,使關係緊張。問題的根源,是大家受到各自的家庭、社會和文化所薰陶,往往認為自己的觀念和生活習慣才是對的,對自身文化抱有優越感,因此,很容易漠視或否定對方的想法或選擇。彼此存在巨大的差異,要磨合、共融,需要很多的愛和智慧。惟有大家都願意努力經營這份關係,願意調較自己,放下各種想當然和優越感,給予空間去理解和接納對方,才有出路。
這位朋友的經歷有助我讀羅馬書,讓我明白多一些這封書信的受眾—羅馬教會的狀況,以及寫信的使徒保羅究竟在着緊什麼。羅馬教會本身是由猶太人和外族人所組成的,兩個族群之間差異和分歧巨大。福音首先是從猶太人中傳開,猶太教傳統原本是基督教的發源之處。猶太人最初是教會裡的多數,後來卻成為少數;在羅馬書寫成時,教會已被外族人主導,猶太信徒心裡斷不是味兒。可想而知,教會內部的張力和矛盾加劇,外族信徒與猶太信徒的關係愈見緊張。在這情況下,保羅竭力向會眾講述清楚上帝、以色列人和外族人之間關係,是有重要的目的:他要藉此緩和教會裡的張力,改善兩個族群之間的關係。保羅期盼,上帝的憐憫和恩情把充滿矛盾甚至彼此敵對的兩個族群,塑造成一個互為肢體、以善勝惡的群體,相互造就。讓我們一同思想羅11:1-2上、29-32。
經文一開始以「那麼」起頭,顯示這段緊扣着前段的討論,再作推演。在第十章,保羅尖銳批評以色列悖逆上帝,拒絕上帝的道。這樣,問題就來了:上帝會因為以色列人的悖逆而棄絕他們嗎?到了11:1-2,保羅再三否定這種推斷:他先是直接說不—「絕對沒有」;再而申明自己的以色列人身分——想一想,上帝揀選他這個以色列人做外族人的使徒,足以證明上帝仍然關心以色列人,沒有棄絕他們;最後他重申:上帝沒有棄絕他的百姓。
到了29節,經文再次表明上帝對以色列的愛,強調祂的恩賜和選召是不會撤回的。「恩賜」,是指上帝所賜予以色列的特權(羅9:4-5),例如兒子的名分、眾多盟約、律法等,而且基督按肉體來說也是出於以色列的。「選召」,則關於上帝對以色列的揀選,以及誰才是真以色列人。換言之,上帝對以色列的賜恩和揀選,是不會改變的,祂沒有反悔。心硬的以色列人本應受黑暗的咒詛,但上帝恩典的揀選並沒有因他們的悖逆而失效。上帝的慈愛和信實不改變,祂對以色列不離不棄,祂仍然憐憫這群悖逆的子民,要讓他們終有一天得到拯救。
聖經確實指出,以色列是蒙上帝揀選的,也因此獲賦予一些特權和義務;同時,以色列當中的一些人,才蒙揀選得救。可是,一些猶太人卻錯誤地想當然,以為上帝既然揀選以色列,就保證只要生而為猶太人,又符合某些外在條件(如接受割禮和守律法規條),就可以得救。羅9:6卻這樣說:「…因為從以色列出來的,不都是以色列人」,正好說明猶太人的血統,並不是成為上帝子民的充分和必要條件。以色列是上帝的子民,但上帝的子民不一定是以色列人。惟有歸屬於上帝且專一敬拜和順服祂的人,才是蒙揀選得救的,是真正的上帝子民。
今天,我們也可能好像那些猶太人一樣地想當然,以為擁有某些外在的條件,例如:受了洗、行了堅信禮、參與崇拜、有教會事奉,就取了天國的通行證。若我們單單滿足了這些外在的「條件」,即使沒有信心的覺醒,沒有憑信心把自己的生命歸向基督,也得救了?我們又是否以為:只要出身自基督徒家庭,或者加入了教會,就必然得救?
上帝要揀選真正歸屬於祂的人。上帝不是依據我們做了什麼事,或能夠做什麼事,去決定揀選誰。祂也不是按我們是出身於某個族群或某類家庭,來決定誰得救。祂也不會按照我們參與什麼教會聚會或事奉,作為祂揀選的條件。上帝揀選人,是按照自己的主權和恩典。「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」(弗2:10)。因着上帝的信實和憐憫,我們得以藉着在基督裡的信心而得救。願我們都憑着在基督裡的信心,承認自己過去對上帝的悖逆,全心歸向基督,並因此得蒙接納成為上帝的子民。
說到這裡,我想起教會裡的信二代——出身於基督徒家庭的第二代信徒。信二代在信仰路上有獨特的挑戰。第一代信徒有第一手的信仰經歷。信二代卻往往以為透過自己出身的家庭,去自動「繼承」信仰和基督徒身分。但問題是,對基督的信心和委身是無法自動「繼承」的!每個人要為自己做生命抉擇,去選擇將生命的主權交託給誰,去選擇自己的一生敬拜和事奉上帝。信二代是蒙恩的,因為他們從小在家庭和教會裡成長,有很多吸收信仰知識和從屬靈榜樣身上學習的機會。可是,信二代必不可少而可能缺欠的,卻是經歷第一手的信仰:他們要在生命中遇見上帝、歸向上帝,要倚靠上帝和祂的話去面對各種處境,要看見上帝的真實臨在他們的生命中。惟有這樣,到他們長大成人,進入複雜和多元的世界,也不至於迷失。
讓我們想一想,身為信二代的父母、導師或教會裡的哥哥姐姐,要怎樣陪伴和幫助他們走信仰的路?我有以下一些提議:
1. 與信二代分享自己真實的信仰經歷和反省:不要硬生堆砌的「好見證」,因為聰明的信二代能分辨見證的真偽;也不要「三幅被」式的說教,或者沒有觸碰生命的表面教導。他們要的,是有血有肉的信仰反省,以及有挫敗有跨勝的信仰經歷。
2. 要建立他們成為跟隨基督的門徒:有人說,教會要吸引和留住青少年,就要有這三樣:有得吃、有得玩、有朋友。這說法有點道理,卻不都是對的。若然教會有齊這三樣,卻不能建立他們的生命和引導他們跟隨基督,或遲或早,他們都會離開信仰、離開教會。教會外的世界不是更吸引嗎?
3. 父母要以身作則,活出言行一致的屬靈榜樣:基督徒父母滿口以上帝為先,但透過他們為子女所作的選擇,就能揭示他們心裡的真正想法。父母若為了子女起碼不輸在起跑線,便在主日為子女安排各種補習和課外活動,甚至讓他們補眠,把返教會放在最後;那麼,子女便會心領神會:上帝其實不那麼重要,我才重要!
4. 父母要給予孩子選擇信仰的權利和自由,同時,也可以坦誠和溫柔地表達自己的想法,並且說明做不同選擇會帶來不同的結果。
5. 最後,卻可能是最重要的,堅持為孩子守望祈禱,不要放棄。
陪伴信二代的成長,更大的挑戰可能是在父母身上和教會群體當中。我們實在做得不好,有所缺欠。願我們彼此鼓勵、彼此守望、一同努力。
回到經文,保羅在第十一章反覆引用舊約歷史和經文為證,提醒猶太人要放下自恃的條件和優越感,也提醒外族基督徒要認清真相,不再為自己的得救誇口。「你們從前不順服上帝,如今因他們的不順服,你們倒蒙了憐憫。同樣,他們現在也是不順服,叫他們因著施給你們的憐憫,現在也就蒙憐憫。」30~31兩節可作平行對照,當中特別把將外族人的「你們」與以色列人的「他們」作對比。保羅指出:你們(外族基督徒)以前不順服上帝,如今卻蒙上帝憐憫,是因為他們(不信主的猶太人)的不順服;所以,同樣地,他們現在不順服,而在不久的將來,他們也蒙憐憫,正如你們蒙了憐憫一樣。
「因為上帝把眾人都圈在不順服中,為的是要憐憫眾人。」32節可說是九至十一章的總結,甚至是羅馬書上半部分的總結。羅馬書首先指出世人都有罪,都藉著律法被定罪了,就是上帝將「眾人」(即外族人和以色列人)都圈在不順服中;然後,上帝要顯明祂對「眾人」同樣的憐憫。不論是以色列人或外族人,沒有誰比誰好、誰比誰優勝。大家同樣不順服上帝,都需要和領受了上帝的憐憫,而得著藉基督而來的救恩。因此,沒有誰可以誇口,可以自覺優勝於別人。
事實上,外族人與以色列人的得救,是相互依賴的。以色列人的失敗,導致外族人得以被納入為上帝子民社群之內;反過來,外族人的納入,又導致以色列的餘民回歸到上帝那裡。沒有以色列和她的歷史,便不可能述說上帝和祂的救贖;同時,以色列之被揀選,是為了外族人得以認識和經歷上帝的救贖恩情。
讓我們一同反省:在教會裡,在生活圈子中,我們會否自以為義,存著一種優越感?看自己比別人好、比別人有道理、比別人敬虔,看別人不順眼。但聖經提醒我們,沒有誰比誰好、誰比誰優勝,大家同樣是不順服上帝,都需要和蒙受上帝的憐憫。你既是基督身體裡的一個肢體,你又如何看待其他肢體?對於那些與你背景、性情、作風和想法不一樣的弟兄姊妹,你是否傲視同儕,以為自己總是對,別人都有問題?你是否慣於把「你們」和「我」界分,使自己抽離於整個群體,與之保持距離,互不干涉?似乎這些都不是屬上帝的家、上帝子民群體中應有的態度和相處方式。讓我們謙卑地承認,我們都是同蒙上帝憐憫的悖逆子民。過去幾年,社會中有激烈的分歧,我們很容易便判定誰對誰錯。或者當中有一些道理,是非是應當判別的。不過,若我們抱持著「我對,你錯」的心態和觀點,會使整個群體難以同行。願意我們靠着上帝的憐憫和恩情,擁抱接納彼此的不同,化解彼此的矛盾,相互造就,同心建立基督的身體,同心把這和平的福音傳開。
讓我們以詩篇67:1-4成為我們的禱告:
願上帝憐憫我們,賜福給我們,使他的臉向我們發光,
好讓全地得知你的道路,萬國得知你的救恩。
上帝啊,願萬民(包括我們與眾多其他族群)稱謝你!願萬民都稱謝你!
願萬族都快樂歡呼;因為你必按公正審判萬民,引導地上的萬族。誠心所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