講道重溫

2024年1月14日 凡事我都可行?!(林前 6:12-20)
馬敏軒傳道

各位弟兄姊妹!早晨!願恩惠平安從天父上帝,並主耶穌基督,歸與大眾及聖會!誠心所願!在講道之前,我們一起讀經文《哥林多前書》第6章第12至20節:「12『凡事我都可行』,但不是凡事都有益處。『凡事我都可行』,但無論哪一件,我都不受它的轄制。13『食物是為肚腹,肚腹是為食物』;但上帝要使這兩樣都毀壞。身體不是為淫亂,而是為主;主也是為身體。14上帝已經使主復活,也要用他自己的能力使我們復活。15你們豈不知道你們的身體是基督的肢體嗎?我可以把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嗎?絕對不可!16你們豈不知道與娼妓苟合的,就是與她成為一體嗎?因為主說:『二人要成為一體。』17但與主聯合的,就是與主成為一靈。18你們要遠避淫行。人所犯的,無論甚麼罪,都在身體以外;惟有行淫的,是得罪自己的身體。19你們豈不知道你們的身體是聖靈的殿嗎?這聖靈是從上帝而來,住在你們裏面的。而且你們不是屬自己的人,20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。所以,要在你們的身體上榮耀上帝。」
 
今日講題目是『凡事我都可行』,當你在教會時,你可否說:『凡事我都可行』呢?一定不可。例如在崇拜期間,你不可在任何時候都可進入聖堂,這是有規定的。那為何使徒保羅在經文第12節中,一連兩次說『凡事我都可行』呢?若果你留心看經文,這兩句『凡事我都可行』,是被引號括起來;即表示,這句說話並不是保羅說,而是引用他人的說話。那麼這是誰說的?這書卷名為《哥林多前書》,即收信人是哥林多教會,那這傳言就來自這教會中。那為何他們認為自己:『凡事我都可行』呢?在什麼情況下,他們表現出這種想法呢?從上下文可見,哥林多教會的信徒,認為信主後,就有智慧和自由,故其作什麼都可以。其中,有人在其父親過身後,與其繼母同居;但是,有性犯罪的情況,不只是發生在個別的人身上。在剛才我們所讀的經文中,指出有一些哥林多的信徒嫖妓。我們會覺得這是不可思議:教會中竟然有這些人?但對哥林多人來說,卻是平常不過。為何會這樣呢?
 
保羅當時身處羅馬帝國的年代,而帝國當時正受希羅文化及希臘宗教的影響。在希臘神話中,眾神與人類一樣都有性別,而眾神之間的性關更是混亂;甚至某些神明,會在凡間與人發生關係。而羅馬帝國境內的大城市,例如哥林多,最少會有一座供奉這些神明的神廟。而哥林多,作為帝國在亞該亞省的首府,又是運輸、商業和貿易的中心,當時的國際大城市,有數十萬人聚居在此。就像今日的香港,有很多人來做生意、尋求利潤。有錢,就有紙醉金迷、燈紅酒綠的服務,有些人的生活,因此就放縱。而哥林多教會的信徒,正受這種社會環境所影響。
 
按照《使徒行傳》第18章所說,保羅在第二次宣教旅程中來到哥林多。他故然想多些猶太人信主,但結果歸信基督的,大多是哥林多當地的外邦人。保羅雖已在此有一年半的時間。但年半始終不多,只屬初信的階段。若其信仰無心或無時間追求,可以對自己所信的,一知半解。同時,當時不是人人手裏都有《聖經》,可以看看講者所說是否正確;或可在書室和互聯網上找資料。無!當時每個會堂中,只能收藏幾卷龐大的羊皮卷《聖經》書卷;當有人上台講道,才拿出來使用。因此,那時認識《聖經》,只靠父母口傳和拉比的教導,結果自然是一知半解。在此情況下,即使已信主,都只是將信主前,敬拜希臘神明的觀念搬入教會:將敬拜的對象,由從前的希臘眾神改為主耶穌,其他生活的方式不變。
 
當瞭解了哥林多信徒,怎樣受當時社會環境、文化及宗教的影響後。保羅如何回應信徒當中的傳言呢?在第12節中,他在兩次引用『凡事我都可行』後,作出兩個回應。當作詳細的分析,發現這兩次回應,都以轉折詞 ――― [但] 作開始,其後用兩個不同的詞:[凡事],以整體嘅形式,代表所有事情;又以 [無論哪一件] ,以單獨的形式,代表每一件事。最後,是回應的內容。首先是「不是都有益處」。即信徒所想作的每一件事,在未作以前,應先看這事對人,包括自己及其他人,是好?還是不好?是有益?還是有害?而第二個回應,則是「都不受它的轄制」。[轄制] 的意思是管轄和控制,即不要被自己想作的事控制,變成不可以不作。而這些能夠控制人的事,大多是罪。若再看第13節,保羅除了引用傳言:『凡事我都可行』外。還有『食物是為肚腹,肚腹是為食物』。驟眼看來,這兩句句子像是說飲食;但其實,從保羅其後的回應中,看到哥林多人用『食物是為肚腹』這講法,作為其淫亂行的辯護;他們表示如此行的原因,就像肚餓要果腹一樣,滿足需要。其後,保羅就以第13節的下半部份,至第14節作回應。其告訴哥林多人:食物和人的肚腹,最終會被上帝毀壞;但身體卻不同,當人相信耶穌後,其身體在永恆中,將如基督一樣復活,故有其永恆性。因此,上帝創造人的身體,不是為滿足情慾,而是為主的原故。
 
回應了兩個係哥林多教會的傳言後。保羅再詳細解釋,為何淫亂是嚴重的罪行?請大家與我一起讀經文第15至18節:「15你們豈不知道你們的身體是基督的肢體嗎?我可以把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嗎?絕對不可!16你們豈不知道與娼妓苟合的,就是與她成為一體嗎?因為主說:『二人要成為一體。』17但與主聯合的,就是與主成為一靈。18你們要遠避淫行。人所犯的,無論甚麼罪,都在身體以外;惟有行淫的,是得罪自己的身體。」保羅以兩輪自問自答的方式,指出犯淫亂罪嘅嚴重性。兩輪的設問,都是以 [你們豈不知道] 開始,即其反問哥林多人:「你們怎麼會不知道?」又或是:「你們不可能不知的。」即表示保羅以下提出的問題,哥林多人一定知道答案。那是什麼問題?第一,是A部份,指信主後,信徒的身體因聖靈內住,成為基督身體的一部份。但問題後,保羅並無回答,因問題就是答案;而與其相對應的,是A’部份,其補充A部份的內容。信徒是基督身體的一部份,因其在靈裏與主聯合。
 
第一輪設問的第二個問題,稱為B部份。因第一個問題的答案:「信徒是基督的肢體。」而追問哥林多人:「我可以把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嗎?」其後,保羅肯定地回答:「絕對不可!」而第二論的設問,即係B’部份,其再問相關問題:「與娼妓苟合的,就是與她成為一體嗎?」但保羅在這問題後,再一次無作出回答,因他假設哥林多人已經知道。其隨即引用《創世記》第2章24節中的「二人要成為一體」,帶出上帝創造性的關係,只限定人在一夫一妻的婚姻關係之內。因夫婦結合後,其已在肉身上,成為一個人。因著這兩輪以自問自答的方式,論證了淫行的嚴重性。保羅就下結論:「信徒要遠避淫行」,因行淫是得罪自己的身體―――這基督的肢體,同時亦得罪主,故應即時停止犯罪。
 
但保羅的論證並不停止,他繼續在經文第19至20節說:「19你們豈不知道你們的身體是聖靈的殿嗎?這聖靈是從上帝而來,住在你們裏面的。而且你們不是屬自己的人,20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。所以,要在你們的身體上榮耀上帝。」保羅在此提出第三個設問:「你們的身體是聖靈的殿嗎?」他這問題已假設了『信徒的身體就是聖靈的殿』。故不作回答,就解釋是因上帝而來的聖靈住在信徒身上,故信徒的身體就是聖靈的殿。這亦回應之前所說:信徒與主聯合和作基督的肢體。因此,保羅作結論說:「你們不是屬自己的人」。為何如此?其解釋說:「你們是重價買來的。」怎樣重價買來呢?就是主基督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,而上帝用其兒子的命,這貴重的價值來買贖我們。自此以後,我們的生命不再屬於自己,而是屬於主。故保羅在最後一句,總結話:「要在你們的身體上榮耀上帝。」信徒因著身份的改變,故其身體的作用,不再為滿足自己的慾望,而是為榮耀上帝。
 
聽到這裏,你可能說:「我不會像哥林多人與繼母同居,亦不會與娼妓苟合。」那這段經文豈不是與我們無關?的確在表面看來,經文的道理與我們像是十分遙遠。但性對人的影響,從來沒有停止。只要你接觸這世界,性就會影響你、引誘你。無論你乘車或地鐵,你有機會在無意間,看到女性暴露的畫面,這可能只是賣護膚品、美容或健康的廣告。若打開手機,或看戲,或看電視劇,劇中男女主角情到濃時,更有大膽的演出。劇中內容引導你相信這只是出於愛,故未結婚發生關係是可以,婚外情是浪漫,同性戀是自由。這種只要豕犯法,就「凡事我都可行」的思想和言行,若你表達不同意,你就是:保守、不合時代和道德塔利班。這情況不只係發生在資訊媒體上,亦可能在我們的同學、同事、朋友、街坊、親戚、家人,甚至某些弟兄姊妹中,作如此看法和生活。這情況正日復一日,每時每刻地引誘我們跌倒,犯罪得罪上帝,質疑主的教導和我們的信仰。
 
那我們該如何作回應?首先,要 [清楚認識《聖經》有關『性』方面的教導]。若不清楚,既不知如何實踐,亦容易被人影響,而懷疑《聖經》所說是否正確。例如:經文第13節中,上帝創造我們身體的目的,不是為淫亂,不可以在『性』方面胡作非為。而第16節則告訴我們,『性』只可發生在婚姻中,因夫婦兩人有一體的關係。這樣的認識,讓我們清楚在『性』方面的界線,知道那些可以作,那些不可。第二,[遠避淫行],共出自第18節。即我們要逃避一切可能使自己犯罪的機會。例如:為避免自己不受影響,當選擇自己看什麼時,就要小心。明知是三級片,就不要看;二B級都要拒絕。當看戲時發覺不對勁,就不要看了。在朋友、同事和你認識的人中,表明你是基督徒的身份,有助他人知道你的立場,不會勉強你不願意的。即使勉強,也只是作一兩次笑柄。就如我過去作警察時,放工後,同事大多一起外出飲食交談;但其後的節目,並不適合基督徒,故我必定拒絕參與。起初他們會說笑話:「不要扮聖人!一齊來吧!」但我拒絕多了,其後就接受和尊重我的選擇。還有,與異性朋友相處,那怕已經熟識,是主內弟兄姊妹,甚至男女朋友。為避免試探,盡量避免孤男寡女、單獨見面;見面的嘅地方,都在公眾隨時可以出入的。即使我們教牧約弟兄姊妹,只要性別不同,也是一樣。只有在陽光下,雙方才會安全。
 
最後,是 [榮耀上帝]。剛才所看的經文:《哥林多前書》第6章第12至20節,當中使徒保羅的總結:「要在你們的身體上榮耀上帝。」這十分清楚,上帝創造我們,基督救贖我們,聖靈時刻與我們同在的目的。不是要我們跟隨這個世界,滿足自己的慾望;而是要我們在生命、生活及身體上榮耀上帝。那怕要我們與世界不同、被嘲笑。若什麼卻認同這個世界,我們怎能作見證和傳福音呢?求主幫助我們,使我們能以實際行動,去榮耀衪的名。各位!是否記得教會今年的主題?就是:「進入社區,為主發光」,就讓我們進入我們教會、居住、工作所在的社區,用見證活出我們所信的,包括在『性』方面,去為我們所信的主發光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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